留言板
2008-07-16 21:36:04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我们的政府是很8错地,是很聪明地,老外是啃8动地,大家是没有必要担心地,好搞搞,8好搞可以pao嘛
2008-07-16 21:31:14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京华网:
传央行将增发6000万张奥运纪念钞
http://www.beijingdaily.com.cn/jryw/200807/t20080715_469309.htm
高,实在是高,高。。。家。。。庄
2008-07-16 15:53:35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好的规则必然是有用的,进化的,是对抗中的强者。
达尔文的进化论说:遗传、变异、自然选择,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道德经》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
发改委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意见,这就是“美、善、有用”,而向社会公开征求破坏《价格听证办法》的方法,让它无用,就是“恶、不善、无用”。
有无相生。
人所制定的规则是为了达成一个有用的目标,但是由于人天生有预见性不足,干扰与意外普遍存在,实行的结果肯定有差错和片面存在。肯定会偏离它所设想的有用的目标。
一个强健的规则,在执行的时候,应该可以比较接近目标,防范可能的大偏差和大漏洞。所以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寿命期限,到期作废,总结修正后重新制定。
这种过程包含了前馈和反馈。
前馈——这就可以借鉴军事训练中的假想敌——专业蓝军部队的对抗演习,在决策阶段发现和解决大的问题。
反馈——就是在规则的实际执行中监督,评估纠错。
2008-07-16 13:45:23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以下是引用mediawar在2008-07-16 10:58:04的发言:
博主为什么对一个臭名卓著的骗子这么宽容?难道也受了他的骗?
(特注:对本帖发布人“mediawar”最先追诉,追诉此人获得索赔收益,100%归律师所有)
征寻律师公告
本人征寻擅长打风险官司的律师,请应征律师专门处理触犯我权益的网上违法行为;其中,在“货币战争”博客中最多,请应征律师耐心搜寻。
本人胜诉索赔标的额都要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果官司胜诉,所得索赔费用80%归律师所有。
特此公告。
徐东胜 于北京
网名:北京未来巨人、北京未来英雄
2008年7月16日
E-mail:carlxuds@yahoo.com.cn carlxuds@sohu.com
电话:010-86313397 手机:13501324108
http:hexun.com/bjwljr
2008-07-16 13:41:24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征寻律师公告
本人征寻擅长打风险官司的律师,请应征律师专门处理触犯我权益的网上违法行为;其中,在“货币战争”博客中最多,请应征律师耐心搜寻。
本人胜诉索赔标的额都要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果官司胜诉,所得索赔费用80%归律师所有。
特此公告。
徐东胜 于北京
网名:北京未来巨人、北京未来英雄
2008年7月16日
E-mail:carlxuds@yahoo.com.cn carlxuds@sohu.com
电话:010-86313397 手机:13501324108
http:hexun.com/bjwljr
2008-07-16 13:19:04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以下是引用mediawar在2008-07-16 10:55:06的发言:
google“北京未来巨人 骗子”结果:http://club.china.alibaba.com/forum/thread/view/50_21892808_1.html看到你在论坛上到处散发相关诋毁及威胁我们论坛及斑竹的贴子,十分震惊,我感到这不是一个公司的法人所做的行为,也不是一个自称是曾经当过’’检察官’’的已经有38岁的一个成年人做事情,因此,我更怀疑你的身份,因此有必要就你所说的问题,作一公开答复:1,关于删除贴子的问题,你和香港永创公司董事苏洪莲女士的纠葛和我们论坛无关,她投诉北京未来巨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诈骗她朋友黄先生的多少钱的事情请你自己和她直接联系沟通,论坛只是个平台,不存在有任何观点倾向,你认为这个贴子,是虚构的,完全可以申请删除,在此之前,我早已留言给你,只要你提供你的身份证明授权证明给阿里巴巴,阿里巴巴通知我们以后完全可以及时删除,没有必要在论坛上闹来闹去;没有相关证明,仅凭你网上一个笔名,我们能知道你是谁?你代表谁?这些都需要有个证明的,希望你了解相关法律..
你已经是违法了,两年内等我的律师函吧!!!
2008-07-16 13:18:52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以下是引用mediawar在2008-07-16 10:55:43的发言:
2,关于你的’’北京未来英雄’’帐户黑户问题,这个问题与我们论坛无关,我们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据我个人分析,可能是你在论坛到处灌水造成的,之前已经有斑竹投诉你了,一个贴子在10多个论坛上到处发,从你的这篇’’要求马云彻查“商业防骗”论坛斑竹,并恢复我的帐户权限’’的做法上,我相信这种判断,因为这个文章,你一下发在了10个论坛上,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论坛规则,你是个成年人,希望你能遵守相关规则,无理取闹,无端威胁是无济于处理事情的.商业防骗论坛任何时候都不怕来自任何人的威胁!尽管我对所谓的’’投资’’公司没有好感,我三年前就断言:国内的投资公司特别是网上投资公司帮助融资时要收取前期费用的,99.99%是骗子,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们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任何揭露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没有事实的贴通过被投诉方质疑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及授权文件以后,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你已经是违法了,两年内等我的律师函吧!!!
2008-07-16 13:18:48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以下是引用mediawar在2008-07-16 10:55:43的发言:
2,关于你的’’北京未来英雄’’帐户黑户问题,这个问题与我们论坛无关,我们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据我个人分析,可能是你在论坛到处灌水造成的,之前已经有斑竹投诉你了,一个贴子在10多个论坛上到处发,从你的这篇’’要求马云彻查“商业防骗”论坛斑竹,并恢复我的帐户权限’’的做法上,我相信这种判断,因为这个文章,你一下发在了10个论坛上,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论坛规则,你是个成年人,希望你能遵守相关规则,无理取闹,无端威胁是无济于处理事情的.商业防骗论坛任何时候都不怕来自任何人的威胁!尽管我对所谓的’’投资’’公司没有好感,我三年前就断言:国内的投资公司特别是网上投资公司帮助融资时要收取前期费用的,99.99%是骗子,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们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任何揭露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没有事实的贴通过被投诉方质疑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及授权文件以后,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你已经是违法了,两年内等我的律师函吧!!!
2008-07-16 13:16:35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以下是引用mediawar在2008-07-16 10:58:04的发言:
博主为什么对一个臭名卓著的骗子这么宽容?难道也受了他的骗?
你已经是违法了,两年内等我的律师函吧!!!
2008-07-16 11:24:16    引用 | 加入黑名单
路过,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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